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8 00:03:12
【必备】工作方案锦集十篇

【必备】工作方案锦集十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

为落实我市实施的一号民生工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镇干部住房条件,解决镇干部走读问题,结合我市各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年建设镇级周转房项目11个,建周转房共194套,总建筑面积7760平方米,年底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改善镇干部住房条件。

二、建设地点及标准

各镇镇级周转房项目须在各镇政府大院内存量土地上选址,按钢混合结构实施建设;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房间水、电及配套设施齐全,达到入住标准。

三、项目安排

根据各镇的住房及人员编制总数安排建设套数。大茂、南桥、三更罗、北大、山根、东澳、龙滚镇各安排14套,560平方米;礼纪、后安、长丰、和乐镇各安排24套,960平方米。由各镇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并组织实施建设。

四、建设资金

镇级周转房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补助配套,按1500元/㎡给予补助;以专项补助方式,一次性下达各镇,由镇级财政按政府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使用,超出市财政配套建设资金部分由各镇自行解决。

五、有关要求

1 ……此处隐藏13944个字……设]矿山建设项目经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工后,未在设计审批工期内竣工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期建设申请,经原批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建设。

第十九条[试生产]地下矿山和大中型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编制试生产工作方案。试生产工作方案经原批准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试生产。

试生产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延长试生产期限的,应当向批准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将试生产工作方案报送参与初步设计审查的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验收]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内部验收。并委托安全评价单位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其中,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由盛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安全专篇设计审查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五)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六)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七)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证明材料;

(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九)试生产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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